【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所以高级人民法院如果要确定跨行政区审理案件的法院需先取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A项的描述不严谨,当选。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项说法错误,当选。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该条规定可知,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不允许上级法院将属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第24条的规定可知,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