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是保险公司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有劳务合同。2016 年 4 月 该保险公司根据业绩分三次给胡某发放报酬。分别为 3800 元、11200 元和 50000 元。胡某所在省规定保险经纪人的展业成本为 40%。胡某 4 月份获得的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本题的考核点是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计算。个人保险代理 人和个人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 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 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 余额的 40%。并且劳务报酬所得超过 20000 元的实行加成征收,所以 此题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11200+50000)×(1-40%)×(1-20%) ×30%-2000=7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