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成立自首的是:______
  • A.甲某收受贿赂后在被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事实
  • B.乙某在收受贿赂后向纪检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 C.丙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了自己与办案机关掌握的不同种罪行
  • D.丁某贪污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以为自己的行为已经暴露,交代了其实还未被掌握的罪行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自首 [解析] 关于A项和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因此,A项不得认定为自首,B项则可以认定为自首。 关于C项,丙某成立特别自首。所谓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自首的一种特殊类型,具体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至于该种罪行属于同种罪行还是属于不同种罪行,应以罪名为区分标准。对于交代同种罪行的,只能认定为坦白,而非特别自首。因此,C项成立自首。 关于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可成立自首。因此,D项成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