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一]
[背景]
工机械闲置1天为800元,每月以30天计;C、F、J实际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相同。
问答题 在不改变各工作历时的情况下,发生事件1后,施工单位如何调整计划,使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且满足计划工期要求?
【正确答案】在C、F、J三项工作共用一台挖土机时,将原施工网络计划图调整为如下图所示。计算出各项工作的ES、EF和总工期(18个月)。因E、G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与F工作时间相等,所以安排挖土机按C→F→J顺序施工可使机械不闲置。 [*]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按事件2新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正确答案】增加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如下:
(1)增加N工作后,土方工程总量为:23000+9000=32000(m3):
(2)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百分比为:(32000-23000)/23000=39.13%>25%,土方单价应进行调整;
(3)超出25%的土方量为:32000-23000×125%=3250(m3):
(4)土方工程的总费用为:23000×125%×15+3250×13=47.35(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土方工程N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 (1)增加土方工程施工费用13.5万元; (2)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2.4万元; (3)延长工期3个月。 施工单位上述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分述如下:
(1)施工单位提出增加土方工程施工费用13.5万元不合理。因为原土方工程总费用为:23000×15=345000(元)=34.5(万元),增加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为47.35万元,故土方工程施工费用可增加的费用应为:47.35-34.5=12.85(万元)。
(2)施工单位提出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2.4万元合理。增加了土方工程N后的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安排挖土机按C→F→N→J顺序施工,由于N工作完成后到J工作的开始中间还需施工G工作,所以造成机械闲置1个月,应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费2.4万元。
(3)工期延长3个月不合理。原计划(不增加N工作)计算的工期为18个月,增加N工作后的网络计划计算的工期为20个月,因此可知,增加N工作后,计算工期增加了2个月,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2个月。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网络计划图调整后的绘制方法。由事件1可知,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设备调度原因,C、F、J工作需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网络计划调整后要使设备闲置时间最少,由网络计划图可以看出E和G的工作时间为3个月,与F工作时间相等,所以安排挖土机按C→F→J顺序施工可使机械不闲置。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对于土方工程量增加引起的费用结算问题。由背景资料可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下降至13元/m3。增加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增加N工作后,土方工程总量为:23000+9000=32000m3;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百分比为:(32000-23000)/23000=39.13%>25%,土方单价应进行调整;超出25%的土方量为:32000-23000×125%=3250(m3);土方工程的总费用为:23000×125%×15+3250×13=47.35(万元)。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合理性。根据事件2项目法人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和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由于土方工程增加引起的费用增加应为:23000×125%×15+3250×13-23000×15=12.85(万元),故施工单位提出增加土方工程施工费用13.5万元不合理;根据增加土方工作N后的网络计划,安排挖土机按C→F→N→J顺序施工,N工作完成后到J工作的开始中间还需施工G工作,所以造成机械闲置1个月,应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费:800×30=2.4(万元)。故施工单位提出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2.4万元合理;原计划施工工期为18个月,根据调整后的网络计划图可以看出,增加了N工作后的计算工期为20个月,因此增加N工作后,计算工期只增加了2个月,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2个月,故施工单位要求延长工期3个月是不合理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