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 )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