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随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甲自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取得所有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甲未经登记处分该房屋所有权,仅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因此影响甲、乙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戊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的话,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戊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是继承取得。甲将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丙便是所有权人。丙受丁胁迫签订买卖合同,此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但在丙未行使撤销权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办理了移转登记,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丁是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卖给戊的行为是有权处分,戊是基于与丁的合同而取得所有权,并且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因此是继受取得。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戊是否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有权。乙对房屋的占有对于戊来说是无权占有,而戊是所有权人,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