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北京某厂在服装上申请注册“金来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刊登于1998年12月30日公布的第二百三十七期《商标公告》。香港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以其在服装等商品上先注册的“金利来”商标对此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不得和他人商标相混淆,或易于造成混淆,而本案中“金来来”由于和“金利来”使用的文字相似,且都用于服装,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故构成了对“金利来”商标的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