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修改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改变说明书中的某些特征,使得改变后反映的技术内容不同于原申请文件记载的内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此种修改是不被允许的。A选项中,由于修改后的数值范围超出了原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范围,因此,其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A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而引入原申请文件中没有的新的内容,此种修改是不被允许的。B选项中,原申请文件中仅记载了“高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理解到“高压”是指“7—10个大气压”,因此,其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B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4节中规定,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根据,也不能用来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此可知,C选项中将说明书中记载的“一种自行车闸”修改为仅记载在摘要中的“一种车辆的闸”,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C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改变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此种修改是不被允许的。D选项中,将权利要求书中的“橡胶”修改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弹性材料”,改变了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