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出售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扣除发生支出后的净额,报经批准不需上缴的,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出售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扣除发生支出后的净额,报经批准不需上缴的,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