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甲、乙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合同价格按政府定价执行,2016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该标的物价格为1000元/kg,合同约定2016年4月1日交货,交货后付款,政府定价曾经于2016年3月1日起调整为900元/kg,又于2016年5月1日起调整为1200元/kg,卖方一直拖到2016年5月8日才交货。请问,此时买方应当按照______元/kg的价格向卖方支付货款。
A、
900
B、
1000
C、
1100
D、
12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同双方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按照对违约方不利的原则进行理解,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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