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聘用丁担任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应当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______。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被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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