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 )。
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
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
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