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账面记载注册资本200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当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销售服装实现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58.5万元;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万元、增值税税额986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4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2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5000万元。
(2)“十一”节前,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每位员工,市场零售价每套1638元。
(3)6月份让渡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万元。
(4)全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6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14万元。
(5)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括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0万元。
(6)全年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45万元。
(7)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64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60万元。
(8)全年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72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14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120万元,实际发生的教育经费20万元。
(9)“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了对市服装展销会的赞助25万元和直接向市青少年宫的捐款10万元。
(10)经税务机关核准结转到本年度的待弥补亏损额为325.3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②工会经费已交工会组织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
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全年发生的销项税额=[8000+58.5÷(1+17%)+100×1638÷10000÷(1+17%)]×17%=1370.88(万元)。
全年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6+40×7%=988.80(万元)。
全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370.88-988.8=38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