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
夸美纽斯是17世纪捷克的伟大爱国者、教育改革家和教育理论家。在欧洲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交替的历史时期,他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教育思想的成果,总结了自己四十余年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系统地论述了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1)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①夸美纽斯对教育目的的看法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从宗教世界观出发,认为教育的目的也应是使人为来世生活作好准备;另一方面,他又提出了现实性的教育目的,认为要通过教育使人认识和研究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培养和发展他们的各种能力、德行和信仰,以便享受现世的幸福,并为永生作好准备。
②夸美纽斯高度评价教育的作用。首先,他把教育看做改造社会、建设国家的手段。其次,夸美纽斯高度评价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认为只要接受合理的教育,任何人的智力都能够得到发展。
(2)教育适应自然的原则
①夸美纽斯教育理论体系的根本性指导原则就是教育适应自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二是教育要适应儿童的自然本性和年龄特征,适应儿童本身的“自然”,即儿童身心的特点。
②教育适应自然原则的中心思想是教育应当服从“普遍秩序”,即客观规律。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教育工作有规律可循,教育者应当遵循;二是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应当探求教育的规律。
(3)普及教育、学前教育与道德教育
①要求“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并且认为“一切儿童都可以教育成人”。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他认为一切男女青年受教育的目的和程度应是不同的。
②学前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培养儿童体力、智力和道德的初步基础,通过感觉器官的训练和发展使幼儿获得有关自然界、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初步认识。关于学前教育的内容,他论述了胎教、体育、智育和德育四个方面。
③夸美纽斯非常重视道德教育,把培养德行看作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在他看来,德育比智育更重要。采用了智慧、勇敢、节制、公正,作为自己的道德教育内容,把这四种品德称为主要的或基本的德行。还将劳动教育纳入德育内容中。
(4)教学原则
直观性原则;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原则;巩固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原则。
(5)分科教学
夸美纽斯是第一个试图建立分科教学法的教育理论家。在《大教学论》中,他专门论述了科学教学法、艺术教学法、语言教学法。
①科学教学法:学习自然的知识主要应该运用直观教学法,并依据直观教学的原理,提出了科学教学的九条规则。
②艺术教学法:明确模仿对象和反复练习,强调指出练习应从基本做起。
③语言教学法:首先应重视本国语和现代语言的教学,反对一开始就让学生学习拉丁语。在教学方法上,要求把语文学习与有关事物的学习联系起来,应当和儿童的智力发展相适应。他还特别强调练习。此外,他认为模仿也很重要。
(6)教育教学管理思想
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系统的、有独创性的教育管理思想。
①国家应该重视教育,应该普遍设立学校。国家既对教育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有管理教育的最高权力,而不应该将教育事业拱手让给教会和其他社会力量。
②国家应设置督学,对全国的教育进行监督,以保证全国的教育得到统一的发展。
③主张建立全国统一的学制。他把一个人从诞生到成年分为四个时期:婴儿期(1~6岁)、儿童期(6~12岁)、少年期(12~18岁)、青年期(18~24岁),并主张按这种年龄分期设立相应的学校。
④制定了统一的学年制,创立班级授课制。
⑤划分校长、副校长、主任这些学校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对学校各类人员提出了不同的管理性规定。
⑥重视纪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既严格又温和的纪律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