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广泛筹集资金,当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时,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间存在着性质、保障对象、权利与义务对等内涵、管理体制、保障水平、立法范畴等不同。商业保险为社会保险提供了技术基础、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