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仲裁协议是有效的?( )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A选项中主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另需知道,房屋买卖纠纷在民事诉讼管辖中是不动产的专属管辖,但属于可仲裁的案件范围。在B选项中,双方的民事诉讼在撤诉后,纠纷并未解决,此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所以,C选项中约定可裁可诉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D选项中的一方当事人小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