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
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1.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
(2)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
(3)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2.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期刊中涉及的重大选题,也适用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