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800000+40000)×0.5%=4200元,小于实际发生数,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00-4200=2600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800000+40000)×2%-16800元,小于实际发生数,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000+4000)-16800=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