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某的邻居乙某患有精神病,某日乙某乘家人看管不严之机,溜出家门,随即持菜刀追砍甲某年仅7岁的儿子,甲某情急之中,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赶过去,并将乙某打倒在地,致乙某重伤。甲某的行为属于(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