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权的排他效力
物权的排他效力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项所有权。
(2)第三人因善意取得或取得时效而取得某物的所有权时,该物上原先存在的所有权消灭,物的原所有人不能再基于其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
(3)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互不相容的他物权。
(4)物权的排他效力有强弱之分。所有权排他效力强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排他效力强于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