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花费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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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依《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盼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丙尽到了监护义务,则由甲承担责任,若丙未尽到监护义务,则丙与甲一起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