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国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240亩。甲市某县政府为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力度,特成立了国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简称拆迁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的成员。2005年12月7日,县拆迁指挥部发布拆迁公告(没有征地批文),王某的房屋属于拆迁之列。王某与拆迁指挥部之间就补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王某于2005年12月14日申请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即县建设局裁决。同年12月19日,县建设局裁决县拆迁指挥部补偿王某2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王某在10日内自行拆除房屋,否则将实施强制拆除。因王某拒绝拆除自家房屋,县拆迁指挥部于同年12月30日组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100多人,对王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多选题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包括(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BC项均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项中的拆迁公告看似没有具体的针对主体,但实际上它仅对该拆迁地的特定的居民适用,而且也只能在这次拆迁过程中适用,而不能反复适用于其他拆迁过程,因此是针对特点对象发布的不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D项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本题选ABC。
多选题
如果王某不服拆迁公告,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所以,A项正确。
王某对拆迁公告不服,县拆迁指挥部是由县政府临时成立的一个机构,委托行使拆迁等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且具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所以王某应当以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即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D项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多选题
王某对县建设局补偿裁决不服,于2006年1月20日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所以,A项正确,B项不正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法已于2011年1月21日废止,目前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以,王某的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C项不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所以王某无权以县政府为第三人,需县政府自己申请或法院通知。所以,D项不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多选题
如果法院受理了王某对县建设局的起诉,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所以,A项不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
对于拆迁安置补偿作出的行政裁决争议可以适用调解,所以D项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