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是( )。
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所有权人记载为全体业主,但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