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郭某是一位知名作家,2012年取得以下收入:
(1)4月出版一本小说取得稿费60000元。
(2)7月将境内一处住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9月应邀出国访问期间,举办文学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5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外汇牌价7.5)。
(4)10月份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000元,原购入价8000元。
提示:流转税除提示要求计算外,上述业务均忽略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郭某2012年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60000×(1-20%)×20%×(1-30%)=672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郭某2012年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对于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月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10%(7月)+(4000-800-400)×10%(8月)+(4000-800)×10%×4(9-12月)=18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郭某2012年取得举办讲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9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2500×7.5×(1-20%)×20%=3000(元)。 应在国内补交:3000-80×7.5=24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郭某2012年股票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个人将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