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购一批橡木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橡木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松木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松木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榆木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办公家具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转让一项技术,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家具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家具厂外购橡木负担的进项税额及支付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分别说明理由。
(2)计算甲家具厂外购松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家具厂收购榆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甲家具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
(6)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②支付的运费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甲家具厂从乙运输公司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甲家具厂外购松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1-10%)=23.4(万元)
(3)甲家具厂收购榆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
(4)甲家具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7%=42.5(万元)
(5)甲家具厂销售办公家具的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6)甲家具厂转让技术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