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1 年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是( )。
根据《民法通则》 第 136 条的规定, 以下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