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物权法》第224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本题AD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不正确。《担保法解释》第98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而不是质押生效的要件。故本题C项表述不正确。本题BC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