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是______。
A、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B、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
C、
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恶意串通,对从业中发现或知悉的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事项或行为予以隐瞒、不予指明、作出不实报告
D、
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行业务未恪尽职守,未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执业准则的规定,对自身行为损害结果,应当或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
E、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对“虚假陈述”进行规定。选项A属于虚假记载,选项B属于误导性陈述,选项E属于重大遗漏,均属于“虚假陈述”。选项C属于故意导致的侵权责任,选项D属于过失导致的侵权责任,均不属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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