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2012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不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制造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侵权的处理
[解析] 《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种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甲公司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ABC项构成了对该专利权的侵犯。D项未构成对该专利权的侵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