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的X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相关事项如下:
(1)接受委托后,A注册会计师为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向前任注册会计师书面承诺:在查阅工作底稿后,不对任何人作出关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是否遵循了审计准则的口头或书面评论。同时还承诺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仅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
(2)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因甲公司高估2014年度销售收入,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考虑到2014年度销售收入已在当年年末结转完毕,A注册会计师认为在评估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时,无需评价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的影响。
(3)由于A注册会计师针对本期财务报表整体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高于前任针对上期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导致前任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错报对本期报表对应数据的影响已不重大。但为避免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失误,A注册会计师仍然对本期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并在事项段中说明保留意见是因期初余额引起的。
(4)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后,提请甲公司管理层通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安排三方会谈。前任注册会计师拒绝参加三方会谈,也没有重新出具审计报告。甲公司拒绝更正上期财务报表,但对应数据已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重述或恰当披露。对此,A注册会计师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以描述这一情况,并提及详细描述该事项的相关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
要求:
假定上述第(1)至(4)项均为独立事项,并且不考虑其他因素,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处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情况(1)不恰当。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情况(2)不恰当。按规定,后任注册会计师在评估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时,应评价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影响。具体到情况(2),后任注册会计师应评价甲公司高估上期收入对本期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余额的影响。
情况(3)不恰当。如前任对上期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审计报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果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不相关和重大,则不应因此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情况(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但可以增加强调事项段描述这一情况,并提及详细描述该事项的相关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