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面的材料,结合实际,以“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培育祖国强盛之苗”为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
观点明确,论述深刻,联系实际,有思想高度,语言流畅,条理清晰;字数在800~1000字。
1.毕节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境内多山,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00公里。2012年11月16日,5个流浪儿在毕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取暖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儿童是特殊群体,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对儿童给予特别保护。一方面,官方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机构难脱其责。另一方面,有不少人注意到这几个孩子,但没有人有所行动,将他们送去救助站或者联系救助站。
这起悲剧暴露出不少问题,值得引起反思与追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检举控告。但从实际情况看,“共同责任”俨然变成了“共同缺失”,进而埋下了隐患。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这部应时而生的部门规章已经走过近十个年头。但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流浪人员不愿去救助站、救助站主动实施救助力度不够大以及法规若干条款本身存在缺漏等问题。
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转,离不开民间公益组织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对弱势人群救助方面,民间组织的参与可弥补政府反应缓慢、程序复杂等诸多不足。如有民间组织关心这群流浪儿,劝说他们回家或给予照顾,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2.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一些幸运的孩子随父母涌入城市,但更多的孩子留在了农村,由祖父母或其他亲戚照料,人们习惯称他们是“留守儿童”。“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心里闷得慌,安全无保障,生活没希望。”这则顺口溜,反映出许多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容易遭受虐待、性侵、欺骗,由于监管不力犯罪率偏高,由于缺少关爱而患上心理疾病。
近期,一些地方不断出现虐童事件。如何防止虐童事件发生,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在美国,大部分州都有自己的举报法,发现了虐待行为却不报告的,会受到罚金或短期监禁,有时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为他们不报告而给儿童带来的伤害。政府设置了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儿童局。为了尽量保护孩子的成长环境,美国不会轻易剥夺原生家庭父母的监护权,对于有虐童倾向的父母,会安排专门的心理工作者对其父母进行心理矫正辅导,评估合格者才能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在日本,早期发现、早期应对是防止虐童案件的重心。日本政府强调,警方拥有确认儿童安全为目的的“入室调查权”以及对监护人面谈、勒令改正等权力,同时还要求负责学生保健的老师应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受虐征兆。在日本每一个都、道、府、县都有儿童保护中心,专门收容被父母虐待的儿童。
3.目前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各方面的安全保障都成问题,包括性侵犯、溺水死亡等。在安全管理上面临很大的障碍。
“留守儿童”是个特殊群体,因为父母外出打工后缺乏关爱,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也容易出现心理发育乃至精神健康上的问题。癔症发作就是其突出的表现,患者下意识的表演为的是争取别人关注自己。家长平时一定要加强与孩子的交流和对孩子的关心,遇到孩子出现心理问题一定要沉着应对,打开他们的心结。
[参考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