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本条是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1)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2)他方遭受信赖利益损失。(3)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失。其法律效力是:有过失一方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一般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造成的损失等。
【答案解析】[解析] 该题考查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答题思路] 除了恶意磋商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外,这里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目的是方便判断何种情况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1)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售楼广告称业主入住后将开通免费班车,后虽然开通,但数月后即停止;(2)违反初步协议或许诺,如陈某和学校约定,将捐赠100万用于改建教室,并许诺将在10月汇款,要求学校作好准备,于是学校将旧教室拆除,但陈某后以生意亏损为由拒绝捐款;(3)未尽保护和照顾等附随义务,比如店堂地滑,导致客户摔伤;(4)违反强制缔约义务,如公共汽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5)无权代理若未被代理人追认,又不构成表见代理,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