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卷二第53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A.《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商标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许可人甲公司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D.《商标法》第43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据此,被许可人乙公司须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公司名称和商品产地。故选项C、D正确,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