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套给乙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当年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协议还规定,如果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需付8000万元即可。
对于上述业务事项,甲公司的会计认为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在货款尚未收齐之前,销货方保留商品的所有权,如购货方不能支付到期货款,销货方有权收回已售出的商品。因此,在企业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全部销售收入的实现,而是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定收入,同时按照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据此甲公司作出了如下会计处理:在销售当年会计期末确认一项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在以后年度的会计期末也分别确认一项2000万元的销售收入。
[要求]
甲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简述理由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本题中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可以认定为8000元,与名义金额:10000元差额较大,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计算得出将名义金额折现为当前售价的利率为7.93%,如表6-1所示。
表6-1                        (单位:万元)

未收本金A
利息收益B=A×7.93%
本金收现C=D-B
总收现D
销售日
8000
0
0
0
第一年末
8000
634
1366
2000
第二年末
6634
526
1474
2000
第三年末
5160
410
1590
2000
第四年末
3570
283
1717
2000
第五年末
1853
147
1853
2000
总额
2000
8000
10000
按新的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其会计分录(不考虑增值税因素)为:
销售成立时:
借:长期应收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000
第一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
贷:财务费用 634
第二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526
贷:财务费用 526
第三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410
贷:财务费用 410
第四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83
贷:财务费用 283
第五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长期应收款 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47
贷:财务费用 147
【答案解析】[解析]
按原准则的规定,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因此,甲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应该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如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额较小,可按名义金额计量;如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额较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