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______
  • A.甲公司欠货款,与债权人签订协议,约定由甲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B.丙公司的大部分资产被股东挪用,导致丙公司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 C.乙公司在未归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向股东分配了利润
  • D.丁公司是一人公司,公司没有独立的财务账号,没有年度财务审计,股东张某经常以个人名义花费公司财产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注意对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解,首先是具有股东滥用股东人格的事实和行为。A项错误,本身也属于为第三人(股东)创设义务,侵害第三人权益,属于无效协议。B项正确,属于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情形。C项错误,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并不涉及股东滥用有限责任。D项正确,属于一人公司的人格混同,根据《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