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______。
A、
2012年6月30日之前
B、
2012年12月31日之前
C、
2013年6月30日之前
D、
2013年12月31日之前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本题中,租金到期日为2011年6月30日,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无中断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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