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用途发明的充分公开
[解析]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专利审查指南2010》2-2-2.1.3“能够实现”中规定:“……以下各种情况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5){{U}}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U}}{{U}}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U}},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2-10-3.3“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充分公开”中规定:“{{U}}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在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化学产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用途发明{{/U}}……如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该用途,则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该物质可以用于所述用途并能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达到所述效果的实验数据。”故选项B、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