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 )为主,进行负责。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 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