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对于检察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检察长决定而不能由法院院长决定,也不能由法庭决定。因此 D项正确,A、C项错误。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依照《高法刑诉解释》有关回避的规定处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同时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选项 A、B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