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看到某报纸刊登的减肥器械广告遂购买了该产品,某天她按照说明书使用时该器械突然漏电,将甲电伤。经查,该减肥器械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则需要对甲负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______
  • A.刊登产品广告的当地日报社
  • B.当地妇联曾经对该减肥器械质量作出保证并进行推荐,则妇联承担连带责任
  • C.为产品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的市质量检验部门
  • D.甲可以直接向该器械生产厂家索赔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消费者的权利、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责任 [解析] 本题A选项容易出错。刊登产品广告的当地日报社属于“广告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减肥器械”属于上述第45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但此时也是要求其属于“虚假广告”。本题题干并没有明确是“虚假广告”,所以不能判定广告经营者与商家、厂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