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7.3条,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升降平台只适用于场地有限的改造工程;2.垂直升降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宽度不应小于900mm,应设扶手、挡板及呼叫控制按钮;3.垂直升降平台的基坑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4.斜向升降平台宽度不应小于900mm,深度不应小于1.00m,应设扶手和挡板;5.垂直升降平台的传送装置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