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依规定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______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1)选项AC:当事人依据规定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如下因素以及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认定是否容易导致混淆:①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②商品的类似程度;③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④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⑤其他相关因素。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以及实际混淆的证据可以作为判断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2)选项BD:除选项BD外,还有:①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②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③与引证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