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公司与某外商洽谈进口交易一宗,经往来电传磋商,就合同的主要条件全部达成协议,但在最后一次我方所发的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订确认书为准”。事后对方拟就合同草稿,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待进一步研究。故未及时给予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外商催我方开立信用证,我方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为由拒绝开证。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
【正确答案】我方拒绝开证有理。其依据有三:
(1)我方最后所发电传列有“以签订确认书为准”;(2)事后外商提交书面合同草稿,我方尚未签复,再次说明合同成立的条件并不具备;(3)合同既未成立,外商催我方开证,理应拒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