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有父母(均系农民)、配偶(图书管理员)和儿子(工程师)、女儿(歌唱演员)各一人。甲去世,留有的个人财产包括住房(私房)4间,存款2000元,古字画10件和钢琴一架。甲生前立有遗嘱,房产归妻子和儿女所有,古字画赠给文物部门。另有2000元存款和钢琴,遗嘱未作处理。现甲的女儿提出要将钢琴留给自己,其他继承人亦对继承份额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的父母皆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审理中发现甲还有2000元债务未还。诉讼开始后,甲的儿子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但却以不愿伤害亲属感情为由,不愿参加诉讼。回答题。

多选题 甲的遗嘱(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的效力。甲系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应当有效。所以选A。
多选题 甲的女儿要求将钢琴留给自己是否有法律依据?(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遗产的分割。《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本题中,甲的女儿是歌唱演员,要求将钢琴留给自己是合理的,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有法律依据。
根据以上分析,B、C、D选项都不正确。
多选题 甲的债务首先由谁来清偿?(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法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才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因此选C。
多选题 甲的父母能否实际分得遗产?(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无劳动能力、丧失生活来源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问题。《继承法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故甲的父母可以实际分得遗产。《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多选题 甲的儿子在该遗产纠纷诉讼中地位如何?(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遗产继承纠纷中当事人的资格。可依据《继承法意见》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法》规定,放弃继承须明确表示,甲的儿子并没有放弃继承,所以应追加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