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立法院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但立法院在行使立法权时,须遵循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所确定的立法原则。
(2)行政院作为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有权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和其他议案,行政院及所属各部、委有权依据法律发布命令。
(3)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均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也可依据法律发布命令;司法院还行使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