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因股份制改制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经评估人员调查分析,预计甲企业2011年至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0万元,11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130万元,从2016年起,甲企业净利润将保持在按2011年至2015年各年净利润计算的年金水平上。该企业有形资产账面净值为867万元,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916万元。该企业的可确指无形资产仅有一项专利技术。该项专利技术可改善企业现有产品的性能,从而能以更高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并且可维持三年的超额收益期,预计该专利产品第一年售价为300元/台,销量为4500台,第二年售价为250元/台,销量为5000台,第三年售价为210元/台,销量为6000台,同类产品的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为200元/台,该专利产品的单位成本与同类产品大体相同。假设折现率和资本化率均为10%,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如果不考虑流转税因素)。请评估甲企业的商誉价值(以万元为单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项专利技术的评估值=(300-200)×4500×(1-33%)÷(1+10%)+(250-200)×5000×(1-33%)÷(1+10%)2+(210-200)×6000×(1-33%)÷(1+10%)3
   =450000×0.67÷1.1+250000×0.67÷1.21+60000×0.67÷1.331
   =274090.9+138429.75+30202.854=442723.5(元)=44.27(万元)
   有形资产评估价值=916(万元)
   前五年的收益现值之和=100÷(1+10%)+110÷(1+10%)2+120÷(1+10%)3+120÷(1+10%)^4+130÷(1+10%)5
   =100÷1.1+110÷1.21+120÷1.331+120÷1.4641+130÷1.6105
   =99.91+99.91+90.16+81.96+80.72=452.66(万元)
   根据年金现值系数的数学表达式可以计算出,5年10%对应的年金现值系数是3.7908,将前五年的收益换算成为年等额收益(年金)=452.66÷3.7908=119.41(万元),此数据同时也是从2016年起的各年净利润水平。
   企业评估值=452.66+119.41÷10%÷1.6105=452.66+741.45=1194.11(万元)
   或者:企业评估值=119.41÷10%=1194.1(万元)
   采用割差法计算的商誉价值=企业评估价值-专利评估价值-有形资产评估价值=1194.11-44.27-916=233.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