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康德把人的感性定义为“通过被对象的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康德认为,感性虽然是一种接受能力,但感性不是完全消极的能力。感性产生表象,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二是对所刺激对象作出适当的反应。康德把刺激感官的对象称为物自体,把感性接受的表象称为感性直观,而把感性对物自体的刺激做出的反应方式称为直观形式。康德认为感性认识不等于被给予的感觉材料,感性的积极作用在于能够提供一种认识形式,把被给予的(即通过物自体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材料组织为有条理的、可被认识的经验。康德认为由此产生的感性直观正是知觉判断的材料,而感性用以综合感觉材料的能动性就是直观形式。
(2)康德把传统形而上学关于质料与形式的区分运用于认识论。在先验感性论中,他首先把感性直观分外质料和形式两部分:感性直观的质料是被给予的感觉材料,它们是后天的,只有在外部事物的刺激下才能产生,感性直观的形式则是先天的,或者确切地说,先于感觉而存在,并不依赖于感觉。相反,它们的作用使得感觉能够被认识,得以成为感性经验。在感性经验的可能性条件的意义上,直观形式又是先验的。
(3)在康德看来,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本身也是一种直观,即感性纯直观。康德认为,有两种感性纯直观,它们分别是空间和时间,空间是外感觉的纯形式,时间是内感觉的纯形式。正是通过这两种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感性才能把被给予的杂多的感觉材料组织为有条理的、可被认识的经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