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8.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8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6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
300
B、
700
C、
1 000
D、
1 16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1 000+160=1 160(万元)。销售价款和增值税的款项都已收到,所以应抵销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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