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2014年1月1日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本金 6000000
贷:吸收存款 6000000
②2014年3月31日确认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75000
贷:利息收入 75000
借:吸收存款 75000
贷:应收利息 75000
③2014年6月30日确认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75000
贷:利息收入 75000
借:吸收存款 75000
贷:应收利息 75000
④2014年9月30日确认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75000
贷:利息收入 75000
借:吸收存款 75000
贷:应收利息 75000
⑤2014年12月31日确认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75000
贷:利息收入 75000
借:吸收存款 75000
贷:应收利息 75000
(2)2014年12月31日,确认减值损失100万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1000000
借:贷款——已减值 6000000
贷:贷款——本金 6000000
贷款的摊余成本=600-100=500(万元)。
(3)①2015年3月31日,确认从客户收到利息5万元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吸收存款 50000
贷:贷款——已减值 50000
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利息收入=500×10%÷4=12.5(万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125000
贷:利息收入 125000
贷款的摊余成本=500-5+12.5=507.5(万元)。
②2015年6月30日,确认贷款利息。
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利息收入=507.5×10%÷4=12.69(万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126900
贷:利息收入 126900
贷款的摊余成本=507.5+12.69=520.19(万元),由于2015年6月30日进行减值测试没有继续发生减值,因此不需要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③2015年9月30日,确认贷款利息。
按照摊余成本计算的利息收入=520.19×10%÷4=13(万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130000
贷:利息收入 130000
贷款的摊余成本=520.19+13=533.19(万元)。
(4)2015年12月31日,确认贷款利息。
按照摊余成本计算的利息收入=533.19×10%÷4=13.33(万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133300
贷:利息收入 133300
未确认减值损失前,贷款的摊余成本=533.19+13.33=546.52(万元),则应确认的减值损失=546.52-450=96.52(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9652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965200
确认减值损失后,贷款的摊余成本=450(万元)。
(5)2016年1月8日,收回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吸收存款 4600000
贷款损失准备 1450000
贷:贷款——已减值 5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