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结案的是______
  • A.邱某请求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要求章某清偿其10万元债权的案件
  • B.贾某要求法院确认其子与袁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
  • C.李某要求解除与李小某的收养关系的案件
  • D.王某要求确认其选民资格的案件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A项属于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因而不适用调解。B项属于关于婚姻关系确认的案件,也不适用调解。D项属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不适用调解。C项属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结案,故本题选C项。但应注意,《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根据此规定,无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只要案件适宜调解,均须先行调解。